半岛体育- 半岛体育官方网站- APP下载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6-01-07半岛体育,半岛体育官方网站,半岛体育APP下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1月5日在总行19楼会议室召开,以现场加视频会议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公司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孙伟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同意提名朱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一致,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报监管部门履行程序后,正式履行职责。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和承诺》详见巨潮资讯网()。
同意聘任吴开先生为公司首席合规官,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一致,报监管部门履行程序后,正式履行职责。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1、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授信类,合计278,950万元;存款类,合计210,000万元;理财类,合计150,000万元。
2、张家港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授信类,合计 197,500万元;存款类,合计250,000万元;理财类,合计100,000万元。
4、张家港市锦信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授信类,合计 180,000万元;存款类,合计140,000万元;理财类,合计20,000万元。
5、张家港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授信类,合计181,000万元;存款类,合计100,000万元;理财类,合计20,000万元。
6、华友管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授信类,合计33,250万元;理财类,合计50,000万元。
10、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类,合计40,000万元。
11、江苏东海张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授信类,合计32,000万元。
13、其他关联法人,存款类,合计20,000万元;理财类,合计20,000万元。
14、关联自然人, 授信类,合计3,000万元;存款类,合计20,000万元;理财类,合计20,000万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06年参加工作,历任苏州华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审计项目经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审计项目经理。兼任苏农银行独立董事,现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合伙人、常务副所长。
截至目前,朱建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朱建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江阴市澄江信用社员工,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资金运营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江阴农村商业银行 申港支行行长,金融同业部总经理,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董事、副行长。现任本行党委副书记、董事、行长。
截至目前,吴开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4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吴开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定于2026年1月21日下午召开,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上午9:15至2026年1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地点:张家港金厦阳光半岛酒店(张家港市东苑路98号)A幢二楼半岛厅
(六)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2026年1月15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2026年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等有关公告。
提案1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公司不接受电线、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
(二)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采取信函或传线日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6号张家港农商银行17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15600。
参加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二)会议地点:张家港金厦阳光半岛酒店(张家港市东苑路98号)A幢二楼半岛厅。
2、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2026年1月21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兹委托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说明:对于非累积投票制的提案,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空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照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6年1月16日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关联方存贷款业务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而关联方的资金需求取决于其自身经营发展情况,因此本行的关联方交易预计存在着不确定性。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日常关联交易是指本行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主要是本行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与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发生的贷款、承兑、贴现等常规业务。
2026年1月5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建红、胡伟、尚鹏、李秋硕、戚飞燕对其所关联的子议案回避表决。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关联交易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还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相关子议案的表决。
本行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本行的日常银行业务,具体交易条款根据业务性质、交易金额及期限、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及适用行业惯例,按公平原则协商订立,定价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本行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如下:
注[1]:净额是指扣除担保方式为全额保证金、国债质押、存单质押后的授信金额,下同;
注[2]:授信类交易余额是指包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国债质押、存单质押的授信类额度实际使用金额,下同;
注[3]:原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计算授信余额时,可以扣除授信时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银行机构与境内外关联方银行之间开展的同业业务、外资银行与母行集团内银行之间开展的业务可不适用本条第一款所列比例规定”,根据上述预计情况,本行全部关联方授信类交易预计额度净额占比、最大关联集团净额占比及最大单一关联方净额占比均符合监管限额要求。
本行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均履行相应审批程序,超出年度预计额度部分已按有关规定提交备案或审议。
注[4]:相关交易已按照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向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
注[5]-[6]:截至披露日,以上企业均已不属于本行关联方,相关数据均为其退出关联方名单前交易余额。
1、基本情况:江苏沙钢钢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施一新,注册资本:30,100万美元,成立时间:2002年7月15日,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经营范围: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钢压延加工产品及副产品、焦炭及其副产品、金属制品、耐火材料的生产与销售;废旧金属、物资的回收利用(不含危化品);废钢收购、加工;危险化学品生产(限煤焦油、粗苯、硫磺)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钢铁技术开发和咨询服务;境外冶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的设计与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6,430,248.22万元,净资产2,376,271.07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6,080,726.25万元,净利润184,144.56万元(未经审计)。
玖隆钢铁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亚庆,注册资本:112,800.17625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0年12月30日,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兴业路2号玖隆大厦(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玖隆物流园),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1),危险化学品(按许可证所列许可范围和经营方式)经营;仓储服务,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接受委托从事动产质押物监管,搬运装卸,钢材、金属材料及制品、五金交电、矿产品、焦炭、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化工原料及产品、建筑材料、纺织原料及产品、橡塑制品、木材购销,信息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收益,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436,174.96万元,净资产183,344.69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205,375.17万元,净利润6,947.58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荣盛特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龙胜,注册资本:3,463.229万美元,成立时间:2003年1月3日,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经营范围:生产各种规格的低合金钢、普碳钢、优特钢,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883,866.28万元,净资产311,810.46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1,279,240.60万元,净利润38,829.50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玖沙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龚琰,注册资本:5,8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4年2月18日,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兴业路2号玖隆大厦(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玖隆物流园),经营范围:钢材、金属材料及制品、焦炭、五金交电、矿产品、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品除外)、建筑材料、汽车零部件、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129,170.79万元,净资产15,406.80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434,973.99万元,净利润-1,812.70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扬子江冷轧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施一新,注册资本:51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1年4月13日,地址:锦丰镇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沙钢科技大楼307室),经营范围:无取向硅钢卷、冷轧板(卷)、镀锌板(卷)、镀锡板(卷)、镀锡基板卷、冷硬板(卷)制造、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1,320,476.94万元,净资产421,072.00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685,903.60万元,净利润12,864.59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市沃丰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蒋鑫,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4年11月28日,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锦绣路1号玖隆物流园),经营范围:钢材、金属材料及制品、纺织原料及产品、服装、工艺品、电梯及相关配件、煤炭、焦炭、五金交电、矿产品、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化工原料及产品、建筑材料、汽车零部件、办公用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橡塑制品、日用百货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2,592,200.40万元,净资产54,076.18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3,749,326.24万元,净利润13,495.33万元(未经审计)。
江苏沙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科,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9年4月27日,地址: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张家港市锦丰镇振兴路),经营范围:冶金原辅材料、冶金产品及相关副产品、化工产品(危险化工品除外)、建材产品、矿渣微粉、五金机电批发、零售(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2,391,582.21万元,净资产159,965.31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4,776,015.37万元,净利润8,106.14万元(未经审计)。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季永新,注册资本:219,382.5445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1999年9月28日,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大厦,经营范围:黑色金属产品的开发、冶炼、加工及销售;国内贸易(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项目除外;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取得相应许可后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2,427,703.02万元,净资产1,029,299.13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1,027,910.16万元,净利润42,791.52万元(合并报表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是拥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该关联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关于关联法人定义之(三)的规定。同时,本行将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纳入自身的关联方进行管理。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上述关联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基本情况:张家港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国兵,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1998年1月5日,地址:杨舍镇永安路950号,经营范围:资产(资本)经营、房地产、实业投资、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7,682,978.34万元,净资产2,332,712.25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126,655.98万元,净利润1,926.55万元(合并报表未经审计)。
张家港市东城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樊毓峰,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1年6月24日,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沙洲东路333号,经营范围:城乡一体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实业投资、开发、收益;物业管理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材料、苗木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1,805,606.92万元,净资产497,317.44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20,951.42万元,净利润98.74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城投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向军,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9年5月31日,地址:杨舍镇沙洲西路368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日用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服装服饰零售;母婴用品销售;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城市绿化管理;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293,898.93万元,净资产107,717.23万元,2025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15,275.21万元,净利润84.78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市暨阳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姚辉,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3年5月29日,地址:杨舍镇暨阳湖生态园,经营范围:对旅游项目的投资;物业管理,游乐设施开发、经营(凡涉及行政项目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旅游纪念用品开发、销售,水产养殖;餐饮服务;食品销售(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服务;企业营销策划;会展礼仪服务;停车场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167,894.47万元,净资产69,822.33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9,888.09万元,净利润69.55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市金源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钱春磊,注册资本:52,728.96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0年6月25日,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时代广场2幢1202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股权投资;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广告设计、代理;市场营销策划;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日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106,468.27万元,净资产59,946.86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37,105.24万元,净利润2,911.33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市文商旅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国兵,注册资本:63,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1年11月14日,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暨阳湖商业街区1号楼,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演出经纪;旅游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施工;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攀岩);营业性演出;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文化场馆管理服务;体育竞赛组织;体育赛事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体育表演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停车场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设备出租;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咨询策划服务;品牌管理;物业管理;餐饮管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农副产品销售;市场营销策划;日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母婴用品销售;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城市绿化管理;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685,205.09万元,净资产440,195.53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149,515.87万元,净利润321.47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渊,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5年1月8日,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北二环路(范港村6号),经营范围:门卫、巡逻、守护(含武装守护)、押运(含武装押运)、区域秩序维护等保安服务;现金保管处理、清分整点、清机加钞及其他金融外包服务;弱电及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护;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及器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承接档案服务外包;金属结构销售;纸制品销售;物业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24,470.03万元,净资产21,856.10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5,461.52万元,净利润1,697.55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市金港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文朝,注册资本:89,885.9835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2年7月12日,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港城大道606号(创投大厦)B2701,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它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投资及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120,907.67万元,净资产103,907.80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1,909.13万元,净利润-814.39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张家港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拥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该关联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关于关联法人定义之(三)的规定。同时,本行将张家港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纳入自身的关联方进行管理。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上述关联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基本情况:苏州洲悦酒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义东,注册资本:30,147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1998年10月9日,地址:苏州市十全街655号,经营范围:从事酒店经营(客房、餐饮)及提供相关配套服务;零售:预包装食品;卷烟、雪茄烟。销售:日用百货、工艺品(除金银饰品)、针纺织品、五金交电、花卉;酒店管理;洗涤服务;提供游泳、健身相关的配套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118,994.54万元,净资产110,356.70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452.73万元,净利润3,435.33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市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义东,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9年9月19日,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暨阳中路170号(沙洲宾馆内),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咨询策划服务;品牌管理;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餐饮管理;汽车租赁;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从事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等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服务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50,496.12万元,净资产24,830.61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12,238.67万元,净利润19.65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苏州洲悦酒店有限公司为拥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关于关联法人定义之(三)的规定。同时,本行将苏州洲悦酒店有限公司的关联方纳入自身的关联方进行管理。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上述关联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基本情况:张家港市沙洲新城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斌,注册资本:35,5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3年11月1日,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锦绣路3号),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投资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日用百货销售;展览展示服务;资产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餐饮服务;会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安全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汽车租赁;城市绿化管理;房屋拆迁服务;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655,878.21万元,净资产149,707.95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254,762.36万元,净利润12,485.35万元(未经审计)。
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徐聪,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22年3月10日,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华昌路718号沙洲大厦1205、1212,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旅游业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物业管理;集贸市场管理服务;酒店管理;企业管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水资源管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水污染治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2,339,588.80万元,净资产1,442,307.48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498,162.39万元,净利润3,434.89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市锦丰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锋,注册资本:72,600万人民币,成立时间:2011年7月15日,地址:锦丰镇锦南路科技创业园,经营范围:对科技项目的投资、管理、收益;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机械设备批发;电气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金属材料批发;金属制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331,544.80万元,净资产79,642.11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56,889.38万元,净利润3,820.09万元(未经审计)。
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锋,注册资本:65,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22年4月26日,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锦丰镇创业路17号1幢,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393,512.01万元,净资产114,765.49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201,079.60万元,净利润3,490.27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市沙上人家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琦,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24年8月9日,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冶金工业园(锦丰镇)锦绣路3号南楼522室,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休闲观光活动;游览景区管理;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文化场馆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城市公园管理;农副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树木种植经营;水产品零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保障组织;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礼品花卉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体育赛事策划;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以休闲、娱乐为主的动手制作室内娱乐活动;体育竞赛组织;体育健康服务;组织体育表演活动;健身休闲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220,882.96万元,净资产52,674.18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178,393.50万元,净利润3,250.15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张家港市锦信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向公司派出股权董事的法人股东。该关联人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之(二)的规定。同时,本行将张家港市锦信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方纳入自身的关联方进行管理。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上述关联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基本情况:张家港市高铁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永立,注册资本:35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6年10月19日,地址:张家港市塘桥镇南京西路253号,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开发;城乡一体化投资、开发、收益;房地产开发经营;区域环境治理;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基础建设与管理;物业管理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展览展示服务;建材、日用品、纺织原料、工艺品、苗木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6,846,879.29万元,净资产2,039,701.28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116,438.83万元,净利润3,666.88万元(合并报表未经审计)。
张家港市东渡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石雅君,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23年4月3日,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塘桥镇富民路121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办公服务(标志牌、铜牌的设计、制作服务,奖杯、奖牌、奖章、锦旗的设计、制作);酒店管理;礼仪服务;体育竞赛组织;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组织体育表演活动;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健身休闲活动;游览景区管理;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休闲观光活动;园区管理服务;城市公园管理;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餐饮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办公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会议及展览服务;个人卫生用品销售;蔬菜种植;谷物种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180,939.62万元,净资产30,781.68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1,491.76万元,净利润315.72万元(未经审计)。
张高新(张家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钱腾冰,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3年12月1日,地址:塘桥镇南塘村,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废旧物资回收、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政设施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500,957.04万元,净资产31,146.26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3,186.86万元,净利润1,519.15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市东部新城商业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晖,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21年7月9日,地址:苏州市张家港市塘桥镇南京路272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餐饮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停车场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478,924.18万元,净资产254,056.78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76,682.66万元,净利润4,285.93万元(未经审计)。
张高新(张家港)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正新,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23年4月13日,地址:张家港市塘桥镇镇中路5-7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农副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礼品花卉销售;园艺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木材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肥销售;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199,241.99万元,净资产12,867.95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401.85万元,净利润155.93万元(未经审计)。
张高新(张家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志杰,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21年7月30日,地址:苏州市张家港市塘桥镇南京路272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职业中介活动;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企业管理;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专属保险代理业务(凭授权经营);档案整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礼仪服务;广告设计、代理;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日用百货销售;采购代理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144,680.10万元,净资产5,079.20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5,629.44万元,净利润88.35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张家港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向公司派出股权董事的法人股东。该关联人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之(二)的规定。同时,本行将张家港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关联方纳入自身的关联方进行管理。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上述关联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基本情况:华友管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玉琪,注册资本:7,016.563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5年9月28日,地址: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杨舍镇旺西村金港大道西侧),经营范围:用于发电、石化等的合金管的进出口、批发及佣金代理以及上述产品的咨询、维修、售后服务等(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钢压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59,088.59万元,净资产29,401.28万元,2025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45,504.30万元,净利润914.26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原公司监事陈玉明近亲属为上述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关于关联法人定义之(四)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上述关联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基本情况:张家港华益特种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祁一民,注册资本:5,18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2年1月29日,地址:张家港市凤凰镇韩国工业园凤凰大道16号,经营范围:电站锅炉、工业锅炉、余热锅炉、燃煤注汽锅炉、锅炉辅机、锅炉部件、压力管道、压力容器、锅炉鳍片管、省煤器、热管、空预器弯管、锅炉配件、环保机械、冶金设备、金属结构件设计、制造、加工、销售;锅炉配件购销;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12,696.79万元,净资产7,062.62万元,2025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8,434.64万元,净利润672.31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原公司监事陈玉明近亲属为上述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关于关联法人之(四)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上述关联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基本情况: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方锦圣,注册资本:116,274.1071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6年4月28日,地址:江苏省兴化市长安南路999号,经营范围: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办理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8,344,099.55万元,净资产680,039.90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240,332.81万元,净利润35,483.39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本行持有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含)以上股份,且向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派驻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关于关联法人定义之(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之(四)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上述关联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基本情况: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树桐,注册资本:62,828.4443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1995年10月31日,地址:泰兴市国庆东路166号,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外汇业务,包括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以及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5,766,601.99万元,净资产445,044.16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182,061.47万元,净利润46,858.00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本行持有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含)以上股份,且向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派驻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关于关联法人定义之(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之(四)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上述关联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基本情况: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沈向东,注册资本:126,335.3553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5年1月7日,地址:太仓市娄东街道上海东路198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银行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8,288,093.72万元,净资产700,103.62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117,295.75万元,净利润51,996.23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本行持有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含)以上股份,且向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派驻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关于关联法人定义之(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之(四)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上述关联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基本情况:江苏东海张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秦振中,注册资本:9,547.2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8年12月23日,地址:东海县牛山镇和平东路166号,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115,095.49万元,净资产15,993.80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4,384.26万元,净利润856.04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江苏东海张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为本行控制的子公司,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之(四)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上述关联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基本情况:寿光张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景林,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8年11月11日,地址:山东省寿光市广场街164号。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持金融许可证方可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297,634.36万元,净资产29,489.81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9,161.96万元,净利润1,277.67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寿光张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行控制的子公司,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之(四)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上述关联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本行的董事、总行高级管理人员及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其他可能产生利益转移的家庭成员;
2、本行分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权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及兄弟姐妹;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行正常银行业务,对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在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审批及披露程序的前提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安排符合本行利益,也有利于提高本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和执行效率。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损害本行股东利益,对本行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本行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行的独立董事本着公开、公平、客观的原则,对本行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行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该议案中预计的2026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符合本行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本行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相关关联交易按市场方式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本行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本行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